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和聚集性活动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的公告
为充分发挥核酸检测在疫情防控中的“哨点”作用,切实做到“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”,全力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从5月20日起,对进入全市各类公共场所和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,需持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方可进入。公共场安排专人查验,请广大群众予以配合。周(5月20日—5月26日)为缓冲期,对未能提供核酸证明的群众以告知提醒为主;第二周开始(5月27日)进行规范查验,没有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,一律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和参加聚集性活动。
临汾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总调度室
2022年5月20日
附:临汾市便民核酸采样点





汾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总调度室
2022年5月20日